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等3部规章的决定
| 标题: |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等3部规章的决定 | 发文机关: |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字号: |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 | 来源: | 财政部网站 |
| 主题分类: |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\税务 | 公文种类: | 决定 |
| 成文日期: | 2021年04月13日 |
- 标 题: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等3部规章的决定
- 发文机关: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
- 发文字号: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
- 来 源: 财政部网站
- 主题分类: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\税务
- 公文种类: 决定
- 成文日期: 2021年04月13日
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等3部规章的决定
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
《关于废止<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>等3部规章的决定》已经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。
财政部部长 :刘 昆
海关总署 署长:倪岳峰
税务总局局长:王 军
2021年4月13日
关于废止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等3部规章的决定
为了适应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财的需要,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,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:
1.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(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45号)。
2.《关于修改<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>和<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>的决定》(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63号)。
3.《关于修改<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>的决定》(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93号)。
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等3部规章的决定
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
《关于废止<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>等3部规章的决定》已经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。
财政部部长 :刘 昆
海关总署 署长:倪岳峰
税务总局局长:王 军
2021年4月13日
关于废止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等3部规章的决定
为了适应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财的需要,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,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:
1.《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》(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45号)。
2.《关于修改<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>和<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>的决定》(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63号)。
3.《关于修改<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>的决定》(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93号)。
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